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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立新制药有限公司高端原料药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16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现将高端原料药扩建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山东立新制药有限公司高端原料药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淄博市高青县经济开发区金洋路9号。
建设内容:山东立新制药有限公司高端原料药扩建项目位于淄博市高青县经济开发区金洋路9号,占地面积约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合成车间2个、成品仓库1个及其它辅助设施,购置反应釜、离心机等设备。本项目建成后,新增9种原料药产能86t/a;现有高端特色原料药及制剂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已批复的原料药中,4种原料药扩大产能。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山东立新制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3-7257809
电子邮箱:lxzyhab@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查阅方式和途径

(1)电子版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Fpw8mzcGIznkTI8h0cqsg 

提取码:no2u
(2)纸质版报告书: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全文,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书信的形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项目影响的周围公众,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采取向前述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发送信函、电子邮件、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公众对该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按上述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公众意见,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方便回访。
3、在接受调查表格后将严格管控公众个人信息,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再公开。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山东立新制药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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